广东越南专线:转口贸易注意!越南出台暂进再出、转口货物贸易经营新规!

2021-01-14 09:03:45

越南《人民报网》1月5日报道,据越通社报道,越南工贸部进出口局透露,根据该部第9号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暂进再出货物和转口贸易,若通过陆地边界进口到越南或再出口到国外时只能通过国际口岸和双边口岸正式口岸进行。特别的是,该规定也适用于通过陆地边境进口到越南或再出口到国外并存放在保税仓库中的外国暂进再出货物。



转口贸易注意!越南出台暂进再出、转口货物贸易经营新规!



通俗一点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越南工贸部颁发的09/2020/TT-BCT号通知开始生效,从第三国过境越南向邻国(其他国家)出口的暂进再出货物将不能通过边民互市点进行交易,而只能经过主要口岸进行交易。


边民互市贸易,系指边境地区边民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边民互市贸易区(点),是指载运边民互市贸易商品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以及从事边民互市贸易商品交易、装卸、储存、发运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转口贸易注意!越南出台暂进再出、转口货物贸易经营新规!



为了配合实现第9号通知,进出口局建议各家经营暂进再出、货物转口和在保税仓库存放货物的企业严格执行通知中的各项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此外,25个边境省市工贸厅负责向当地暂进再出货物经营企业提供有关第9号通知的信息和指南。同时,还要与当地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向工贸部和省级人民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建议,共同解决和处理出现的问题。


由于中国是经过陆路口岸进入越南的最大贸易国,预通过越南做转口贸易避税的企业注意、以免遭受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转口贸易注意!越南出台暂进再出、转口货物贸易经营新规!



越南《投资报》1月1日报道,受疫情影响,全球贸易低迷的环境下,越南进出口额依然表现亮眼。2020全年越南进出口总额达5439亿美元,同比增长5.1%,为连续第5年顺差。藉此,越南成为全球在出口额规模和出口能力列第22位、国际贸易规模列第26位的经济体。目前,越南已经签下了两个重量级自贸协定,分别是《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及进步协定》(CPTPP),这将使得越南出口加拿大、日本、墨西哥、秘鲁、法国、德国等市场时,可以享受更多关税优惠,成就了其巨大的出口优势。


越南管理层认为边境这种边民互市模式已经落后,容易滋生走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越南工贸部向越南政府提出建议,要逐步取消边民互市这种贸易方式。2020年8月得到政府同意,随后越南工贸部出台了这个编号为09/2020/TT-BCT的通知书。



转口贸易注意!越南出台暂进再出、转口货物贸易经营新规!



该通知书的名称为“关于就以暂进再出、转口、保税区经营货物进口和出口口岸适用路程的通知”,就是针对从第三国过境越南再出口到邻国的产品的交易口岸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交易口岸只能是主要口岸,也就是越南和邻国都设有正规报关报检点的正式口岸(而不是传统意义的边民互市点)。


2020年7月至今,越南老街省以走私和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先后扣押了中国到老街货场等待交货的95辆大型货车,这些被扣押的货车在中国都是以边民互市的名义进行申报的



转口贸易注意!越南出台暂进再出、转口货物贸易经营新规!



越南被许多人认为是中美贸易摩擦最大的受益者。自中美贸易摩擦以来,很多中国企业为了避免高关税而将货物经越南周转,再从越南出口。针对这一现象,美国去年曾警告过越南。越南高层也注意到这一现象,为了避免越美之间产生贸易冲突,越南在进出口原产地确认方面屡屡调整规则。


去年,越南工业贸易部发布的“越南制造”(原产地)标准草案规定:

商品标签上必须标示产地,某一货品若纯粹为越南产地或完全在越南生产,将可标示“越南制造”。

若商品经在越南最后加工阶段制成,需满足符合有关商品代码(HS)转换规定以及境内新增价值比率达30%以上等条件,才能标示“越南制造”。


越南海关总局海关管理监察局代局长欧英俊称,原产地欺诈、伪造危机较高的商品有15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纺织品成衣、皮革鞋业和手袋;电脑;电子产品和其零部件;家用电器和其零部件;铝和铝制品;钢铁和钢铁制品;木材和木制品。

by 广东越南专线

返回列表

友情連結:

地址:東莞市厚街鎮家具大道東63號101室 電話:+86-769-82582001/02/03 手機:+86-13088884952 郵箱:nestor@tidestrans.com

Copyright2017東莞市臺祥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ICP備案號:粤ICP备19119504号

Powered by MetInfo 5.3.13 ©2008-2024  www.metinf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