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 10:28:09
近日,连云港海事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起涉嫌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瞒报案件,这是近期该局查获的第11起瞒报案件。
据介绍,当天下午,该局执法人员在对一艘船舶的运输舱单进行筛查时发现,该船申报的“大豆渣”货物疑似为危险品货物品名表中的“种子饼”且未进行船载货物安全适运申报,随后,执法人员立刻前往连云港港联合查验区对该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
经查,该货物初步判定为危险品货物品名表中的“种子饼”,属4.2类危险货物,易于自燃,具有较大的危险性。执法人员随后对该集装箱货物进行抽样取证,货物所有人正在接受调查中。
据了解,本年度至今,连云港海事局通过船载危险货物“1+4”瞒报查处工作机制,在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查处上持续发力,查处多起谎报瞒报案件,涉及危险货物包含电池、柴油、化学溶剂、矿类、种子饼等多种类别,保障了辖区口岸货物运输安全。
by广东台湾转口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