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湾海运:新规!4月起,口罩等医疗物资出口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

2020-04-07 11:22:03


       海外疫情加速蔓延,中国口罩、体温计等医疗物资随之进入高输出阶段,但近期,出口口罩的质量问题被频繁爆出,引发了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4月1日起执行医疗物资出口新规,医疗物资出口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


      31日晚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


公告表示,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

 

公告称,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模版见附件1),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关注册信息见附件2),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公告同时强调,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目前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包括:国家药监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注册公司23家,国家及省级药监部门国产呼吸机注册公司62家,省级药监部门医用防护服注册公司301家,省级药监部门医用防护口罩注册公司150家,省级药监部门医用外科口罩注册公司523家,省级药监部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公司752家,省级药监部门红外体温计(含耳温计、额温枪)注册公司236家。

 

公告一出,有物流公司很快发布紧急通知,明确口罩出口报关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生产许可证以及厂家的口罩检测合格报告。另外,目的国清关所需资质证明也是必要的,如FDA、CE等。


析因:防疫物资出口后多次被曝质量问题


近期,我国疫情物资市场化出口和捐赠出口业务激增,随之而来的是出口后出现了部分产品质量问题,比如最近荷兰从中国购买的60万只口罩被曝有质量问题,销往西班牙的检测试剂盒也被指不合格等,为中国制造带来恶劣影响。


3月10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械管〔2020〕9号),其中明确,临床用量大、使用人群和使用范围广的医疗器械将作为国家质量抽查检验的重点。

 

3月30日,商务部称将同海关总署、药监局等部门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管理,近期将会发布公告,要求出口的相关医疗物资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医疗物资出口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可以预见,接下来海关大概率会加大口罩等医疗物资出口的检验检疫工作,严查医疗物资出口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务必确保出口的医疗物资质量过硬。

 

除了防疫物资的质量问题,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全球疫情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由于外贸订单锐减,不少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为了自救不得不转做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出口。

 

东莞一位商家最近通过朋友圈发现,十几家同行都开始做口罩业务了,其中有原来生产小工具的企业、生产大功率电源的企业,还有生产各种电子产品的企业。

 

然而,转做防疫物资也困难重重。目前,亚马逊对防疫物资限制,eBay等平台直接禁售。加之国外的一些认证问题,被征用、被查到质量不合适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导致部分出口防疫物资的商家苦苦挣扎,有时甚至血本无归。

by 广东台湾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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